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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October 18, 2010

(号外)逼女生脫內褲查手機‧校長拒向女生道歉‧和解會不歡而散

逼女生脫內褲查手機‧校長拒向女生道歉‧和解會不歡而散

(霹靂‧實兆遠18日訊)校長指示女訓導老師強迫3女生脫內褲查手機風波,校方和家長舉行調解會議,但因校長拒絕向女生道歉,結果不歡而散。
在會議中,當事人歐炳發校長承認在處理整個事件時語氣和態度欠佳,並當場在會議上致歉。

會議一小時結束
當家長要求校長親自向3名女生道歉時,他表示要照顧尊嚴無法直接道歉,造成這項會議開了約一小時,便在僵持下草草結束。

這項會議在愛大華國中會議室舉行,出席者包括3名被迫脫內褲的中一女生,她們的家長、愛大華國中校長歐炳發、3名副校長和女訓導老師、愛大華國中家協主席葉宗源,以及安排這次會議的協調人林書清市議員。

會議開始時火藥味很重,但在葉宗源和林書清調解下,家長們開始軟化立場,情緒也開始平和下來。

不過,當校長拒絕向3女生道歉,以及不願承認下令強逼3女生脫內褲檢查的過錯時,現場氣氛急轉直下,一名家長立刻拋下一句:“校長沒有誠意,那就無需再談”,讓這場期待中的“和解會”不歡而散。


校長:整頓校風非針對3女生
校長歐炳發在會議上,一再強調他對3名女生採取的紀律行動,並不是特別針對3名女生。
他說,自他掌校以來,所採取的嚴厲紀律行動,都是為了整頓校風,沒有任何惡意。

葉宗源:嚴格執行校規引起
在會議上,葉宗源表示不認同校長在處理這次事件上的做法,因為這太過份了。
不過,他還是希望家長明白,由於愛中的校風一向不好,所以自歐校長掌校後,就嚴格執行校規,才會鬧出這次的事件,希望家長在愛護學校的前提下,和平解這次的風波。


林書清:盼為愛護“愛中”和解

主持會議的林書清在會議開始時,開宗明義向家長和校長聲明,召集這次會議的目的,就是希望校方與家長雙方,以愛護“愛中”(愛大華國中)為前提,找出一個和解方案,不要影響到學校未來的辦學。

會議鬧至不歡而散後,林書清向星洲日報表示感到遺憾,並希望這起校園風波可以早日解決。


在籍學生和前學生為主
數百人校外聲討校長

另外,3女生被迫脫內褲查手機風波鬧大,3女生家長昨晚和涉及校長在校內出席調解會議時,校外忽然來了數百名憤怒的學生和家長及公眾,在校門外聲討校長。

聚集在愛大華國中校門外的人士,是得知3名女生的家長,昨晚8時在學校會議室和校方舉行緊急調解會議後,紛紛湧來學校,聚集在校門外不願離去,聲稱要等候會議的結果。

這些以在籍學生和前學生為主的數百人,聚集在校門外,高喊要校長出來交待,並謾罵校長與訓導老師。


警員現場駐守
兩輛警方巡羅車和愛大華警局便衣警員,在接獲消息後馬上赶到現場,要求在場的學生和公眾離開,但在場者紛紛表示要等候會議的結果,警員只能駐守在現場以防萬一。

直到晚上9時30分會議結束後,在校門外聚集的學生和公眾還是不願離開,而要等候校長出來。


校長坐教師轎車警局備案
結果,驚動了曼絨警區刑事調查主任、毒品罪案調查組主任、公共秩序組主任和政治部警官等漏夜赶來壓陣,以防發生不偷快事件。

在警方安排下,有關校長避免受到攻擊,而乘坐教師的轎車從學校後門離開,直去實兆遠警局備案。


警區主任:勿鬧大事件
家長應依法解決問題

曼絨警區主任莫哈末嘉米爾助理總監受到星洲日報電話詢問時,勸告愛大華國中的學生和家長,不要情緒化將事情鬧大,應該通過正常的法律管道解決問題。

他說,根據法律,5人以上未經批准的聚會,都可被視為非法集會,所以聚集在愛大華國中校門外的,是一場非法集會;警方沒有採取執法行動,是為了社區的安宁。

“警方有權力針對昨晚的集會採取逮捕行動,警方沒有這麼做,是因為這項集會沒有使用暴力或破坏社會安宁,所以警方只是駐守在現場,確保現場秩序和校長與教師的安全。”

“我希望家長通過家教協會與校方協商解決問題,或通過法律途徑來起訴校方或校長。”


新聞背景
疑女生在女廁用手機
愛大華國中校長因怀疑3名中一女生在學校女廁使用手機,下令女訓導老師對3名女生搜身,過後要女生脫下短褲和內褲進行徹底檢查,結果沒查出女生有收藏手機。校方的處理方式引起家長不滿,而向警方報案。
星洲日報‧2010.10.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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